消委會旅遊保險︱港男返港行李遲到31小時 保險公司一「魔鬼細節」拒賠?附選購旅保5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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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旅遊保險︱港人喜歡旅遊,不少市民出發前都會購買旅遊保險,但保障細節及索償規則未必清晰,令理賠時容易與保險公司出現爭議。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錄得55宗旅遊保險相關投訴,當中包括有投保人因工業行動導致航班取消,卻因於離港後才購買機票而未能獲保險賠償,甚至自駕遊遇大風雪受困,保險亦指不屬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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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旅遊保險︱旅程開始先買機票 旅保唔認數

鄭小姐於旅途中以850元投保全球旅遊保險,並在行程開始後才訂購意大利前往英國的航班,該班機因工業行動取消導致她需新購機票,行程延誤了32小時。根據保單,航班延誤每六小時可獲250元賠償,她因而向保險公司申請總額1250元;但保險公司指只會保障旅程開始前已預訂航班,故拒絕賠償。

鄭小姐質疑條款不合理,指出長途旅行難以完全預先安排所有交通,於是向投訴局及消委會申訴。最終在協調下,保險公司同意特別處理,賠償她1250元。

消委會旅遊保險︱自駕遊遇風雪受困 竟超出旅保保障範圍

徐先生赴日自駕遊七天,購入350元亞洲旅遊保險,途中因大風雪滯留山區公路超過八小時,靠救援人員協助才抵達酒店。他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道路緊急救援及酒店住宿費約十萬日圓,認為屬「旅程阻礙」及「旅程延誤」保障。

不過保險公司解釋,「旅程阻礙」只涵蓋因取消或更改行程而導致的損失,徐先生個案並無縮短或改動行程,「旅程延誤」則僅賠償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並不包括自駕租車延誤。經消委會介入查詢,保險公司堅稱不屬受保範圍,最終徐先生未獲賠償。

消委會旅遊保險︱行李延誤旅保都不賠償

李小姐9月前往加拿大旅遊,出發前已購買旅行保險。回港時,她發現托運行李遺漏於溫哥華機場,延誤約31小時才送達香港。李小姐根據保單「行李延誤」條款,每延誤6小時最高可獲賠300元,於是向保險公司申索1,500元。

不過,保險公司查閱細則後表示,此保障僅涵蓋旅途中「抵達目的地後」未能即時取回行李而須額外購買必需品的開支,而返抵香港後的損失則屬於「不保事項」,因此拒絕李小姐的索償申請。即使事主向消委會投訴,保險公司最終仍維持原判。

消委會旅遊保險︱五大建議予消費者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旅遊保險時可參考下列建議:

  • 仔細比較不同計劃的保障範圍(如醫療、行程更改、行李延誤、航班取消等)及不保事項,尤其留意隱藏條款或字眼限制。​
  • 如有自駕遊打算,除標準旅遊保險外,可考慮為租車額外加購碰撞損害豁免險(CDW)、第三者責任險或專為自駕遊設計、涵蓋緊急道路救援的計劃。​
  • 應閱讀及理解保單詞彙釋義,不同保險公司對「公共交通工具」、「目的地」等定義或有出入,影響保障及理賠資格。​
  • 如遇索償爭議,除可找消委會協助外,亦可透過保險業監管局(IA)或保險投訴局(ICB)進一步投訴。​
  • 建議投保前主動向保險公司查詢不明之處,以免後續爭議,確保保障範圍切合個人旅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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