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之路漫長,能夠獲派心水單位猶如「中大獎」!近日有港男分享公屋派房經歷,指自己在5月初拒絕公屋「二派」後,幸運地在6月24日迎來「三派」,更獲分配至觀塘區安泰邨的高層4-5人單位,每月租金為$3878:「6月24日三派已到,派到安泰邨高層,太好了」。事主本以為可以安居樂業、宣告成功「畢業」,沒想到這份喜悅卻暗藏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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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經過了解後,赫然發現該單位5年前曾發生過自殺或意外事件:「可惜這單位(2021)5年前曾經發生自殺 /意外事件,覺得風水不好。無奈只能等四派了」。事主最終忍痛放棄「三派」機會,只能繼續苦候「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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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亦引發熱議,有網民指出若派中事故單位,只需拒絕信中列明理由即可:「如果係嗰啲單位。應該可以唔計一次。但係拒絕信到要寫明原因」、「如果單位有問題了,可以不要,這次不計,等四派」、「問吓主任,今次算唔算,如果唔計係第三次,唔要啦, 無謂擔心咁多」、「最緊要自己住得安心和舒服,如果入住後,心理成日不安,咁就唔好了,始終都係自己住既地方,甚至可能會住一世的地方」。
亦有網民認為只要心安理得,入住事故單位亦沒問題:「最緊要自己住得安樂,唔好受其他人影響」、「你無做衰野驚咩」、「如果唔怕嘅都可以要,不過要搵師傅做下法事」、「如果是跳的冇係屋內唔驚啦,而且是5年前應該已經派過出去,有人入住過」、「死過人、入去冇打過齋冇拜過神、冇拜四角,一樣住到晚晚瞓到流口水,一啲事都冇,仲贏咗幾場幾皮嘢嘅馬仔,都唔明你哋有乜好驚」。
翻查房屋署的公屋編配守則,一般公屋申請者最多享有三次配屋機會。不過,若申請者在常規的配屋程序中,獲派曾發生自殺或意外等非自然死亡事件的「事故單位」,而申請人本身並非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主動揀選該單位,他們有權基於心理因素作出拒絕。只要事主在拒絕信中清楚列明原因,並交由所屬的房屋署主任審批,這類具備合理理由的個案一旦獲房署接納,是次派房將不會計入三次有效配屋機會之內,依然保留著最後一次的有效配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