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食客發文呻爆,指其早前光顧旺角某火鍋放題餐廳,事主指餐廳宣傳稱「4月10號 開始改為無限時(用餐)」;事主於下午5時入座,選擇每位288元的B餐,三人連加一服務費共約950元,惟單據仍列明此為「120分鐘平日成人放題」;惟至晚上約7時再透過QR code點餐時,系統卻顯示已逾時。事主向向店員查詢,竟獲回覆指「叫餐係有120分鐘,90分鐘可以叫嘢食,30分鐘前最後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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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指用餐雖可「無限時」逗留至晚上10時30分關門,但點餐則設有120分鐘限制,其中90分鐘為可點餐時間,並需於最後30分鐘前完成下單。職員更稱「好多無限時都係咁㗎啦,出面都係咁」。事主質疑有關安排與「無限時」宣傳不符,直言「我食過任何一間無限時,係食到你走為止 」、「你話間嘢收十點半,最後落單係十點鐘,30分鐘前接order係老規矩,呢點我明白」,但事主認為不應將「無限時」與實際僅90分鐘點餐時間,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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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留言續指,在被告知已超過點餐時限後,曾向店員要求每款肉類追加兩碟及加點四份「榴槤炸彈」,惟店員回覆稱無法提供如此數量,最終僅補上兩碟肉,其餘食品未再處理,令事主感到不滿並放棄再作要求。同時,事主亦批評店內「流水蝦」供應情況,指水缸內蝦量不足約30至40隻,當中更有約20至30隻已死亡,僅餘少量存活,且期間未見補充。事主又表示,餐廳雖標榜「無限時」,惟約晚上7時已被要求結帳,經反映後店員才暫緩收單。
事主指出,餐廳在整個用餐過程中,從未主動說明所謂「無限時」實際設有點餐限制,包括僅提供90分鐘QR code點餐時間及最後30分鐘為截單安排,相關資訊直至結帳後才於收據上的「溫馨提示」中列明:「到我畀完錢你先至畀張單我,溫馨提示上寫住30分鐘係最後last order,咁你又唔好同阿你講無限時啦」、「 無限坐唔係無限時放題任食」。
有關事件在網絡惹來很大迴響,不少人留言對餐廳處理手法,存有質疑:「佢個宣傳都寫無限時放題任食,有冇搞錯」、「文字遊戲可以告佢無寫明」、「你張單都寫住120分鐘囉!你要即刻同你經理講嘛!同埋安排賠償」、「又話無限時放題任食」、「佢寫任食,唔係寫任坐」、「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