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大單位未必是好事!近年不少公屋戶因家人結婚、搬出甚至移民,導致家庭人數大減,最終變成「一人住大單位」而收到房屋署的「寬敞戶調遷通知」。事實上,為重新分配房屋資源,現時房委會共設有9類公屋調遷安排,當中包括天倫樂、紓緩擠迫、邨內、特別及寬敞戶調遷等;面對突如其來的調遷要求,究竟應該選擇原邨安置還是跨邨重新開始?下文為大家詳細整理房署寬敞戶政策、最新調遷安排,並全面分析原邨與外邨調遷的實際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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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公屋「寬敞戶」
到底甚麼情況才會被房委會列作「寬敞戶」?這類個案大多原本屬於多人家庭,其後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或移民等原因,令戶內人口減少,剩餘住戶的平均居住面積大幅高於原有標準,最終出現「一人住大單位」的情況。現時房委會已就「寬敞戶」訂下明確面積準則,主要按住戶人數及單位室內樓面面積計算,例如1人家庭居住面積超過25平方米、2人家庭超過35平方米,便有機會被列作「寬敞戶」;若面積再進一步超標,如1人戶超過30平方米,更會被歸類為「優先處理寬敞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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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類人可獲豁免調遷
若然該寬敞戶的家庭成員當中,包含殘疾人士或70歲或以上的長者,通常都可獲豁免調遷,直接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至於家中有60至69歲長者的住戶,雖然未必獲完全豁免,但一般都會獲安排排在調遷名單的較後位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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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選指定屋邨調遷
很多面臨調遷的寬敞戶都關心能否「指定原邨」安置,事實上,住戶雖然未必可以「寫包單」原邨安置,但通常都可以申請同區調遷;至於最終能否如願留在本邨,則要視乎房署當區是否有合適的細單位供應,同時亦會綜合考慮住戶的年齡、家庭結構及現有單位類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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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選原邨搬遷還是選外村?
至於到底應該「原邨搬還是揀外邨」,看法可謂見仁見智!「原邨調遷」的最大優勢無疑是能保留原有的生活圈及社區人際網絡,住戶毋須重新適應周遭環境,加上留在本邨的輪候及編配速度往往比申請跨區更快;不過亦有意見指出,部分樓齡較高的舊屋邨,其一人單位的面積及間隔未必理想,相反新落成的外區屋邨擁有較新穎的設計、完善配套甚至更便利的交通,在原邨缺乏合適細單位的情況下,外邨隨時提供更多優質選擇。
總括而言,「原邨 VS 外邨」並無絕對標準答案,若重視熟悉感與生活便利,留守原邨必定最穩妥;但若渴望改善居住質素並樂意接受新事物,調往外邨重新出發亦未嘗不是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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