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女神|佘詩曼「闖醫院」搵證人無違規?鍾澍佳解畫因呢個原因 法官要親自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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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女神》縱火案告一段落,不少觀眾好奇為何言官(佘詩曼飾)先前去醫院找目擊證人薏冰(潘靜文飾)時,只有檢控官邱光正(譚耀文飾)與下屬一起,並無配備警察陪同?如何保證公正性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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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澍佳監製指出,劇中言官到醫院見薏冰,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條例》,法官有明確職責到醫院見入院的證人或其家屬,評估是否需要簽發強制入院令。簡而言之,這是法律賦予病人和家屬的權利:只要他們要求面見法官,法官就必須去一次醫院。

通常情況下,法官到醫院並不會遇到麻煩,所以如無必要,警方也不會在身邊陪同。這並不是制度疏忽,而是因為醫院本身有警察駐守。只不過在劇情上面,對方以家事為由做擋箭牌,令執法部門一時間難以介入,才迫使言官之後「親自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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