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正義女神》熱播,不少觀眾好奇,像言惠知(佘詩曼飾)、邱光正(譚耀文飾)這樣的前配偶關係,以及高淑樺(陳煒飾)、高成彬(劉倬昕飾)這樣的母子關係,為何在庭上均可以不用迴避,不怕有包庇情況發生嗎?鍾澍佳監製近日在社交平台解畫。
事實上,前配偶、親屬關係本身並非為「自動取消聆訊資格」的明確列明情況,但必須在審訊開始前先行申報關係,再由上級或案件另一方提出法官是否需要迴避的考慮。
根據《香港利益衝突規則》,律師間的利益衝突是「以事宜為導向」,規則真正關心的,是雙方是否做到了絕對公開、公平地對待當事人。只要把各自立場釐清,不偏不倚,不以私情影響專業判斷即可。
另外有觀眾感到驚訝,鄭邵玲(蔣祖曼飾)與鄭邵文(周嘉洛飾)的媽媽(黎燕珊飾)有犯罪記錄,但竟然沒有影響到他們一個成為感化官,一個成為裁判官?
鍾澍佳監製指出,公職人員品格審查,重點通常在本人的刑事紀錄、誠信風險以及財務狀況,譬如是否有大額債務、私人貸款。至於家人有無案底,並不是「一票否決制」。審查官會看罪行性質、嚴重性、發生時間,最後做一個風險評估。
劇中,鄭氏姊弟的媽媽在他們童年時期已經坐監,而且多年來並沒有履行撫養責任,雙方關係疏離。而在這種背景之下,她的案底對姊弟的影響是相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