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港女慘遇渣男假冒律師呃感情 連累好友墮精密騙局損失9萬元 原來前科纍纍?

點讚

分享

公安有假、客服有假,現時連律師都可以有假!《東張西望》日前(12日)收到苦主王小姐(化名)報料稱遇渣男(蕭先生)假扮律師,被呃感情,更連累好友陳先生慘損失9萬元!陳生同太太離婚,想通過法律途經取回女兒的撫養權,透過同事兼朋友王小姐介紹,其律師男友蕭先生幫陳先生打官司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雙方去到蕭先生聲稱位於尖沙咀律師所,簽聘書。因對方說需預繳堂費(25000元)及律師公會費用(3000元)共付款2萬8千元。同日下午,蕭先生還帶他到警署報案。蕭先生其後稱陳先生的官司需要多一位大律師,於是帶陳先生去一間律師樓見一位大律師。怎料到第二次約見時,需要陳先生提供15萬資產證明,以發出臨時禁制令,要讓法官知道陳先生有能力養育女兒。當時陳先生只有6萬元,蕭先生很仗義說幫忙墊支。於是,陳先生給了6萬現金。結果到4月中通過律師所何律,陳先生才得知蕭先生並不是律師所的員工,並被建議立刻報警。攝製隊到蕭先生聲稱的尖沙咀律師所行求證,發現原來只是服務式辦公室,任何人士都可以租用,且蕭先生因欠款還被終止服務。陳先生之後找到疑似蕭先生的黑料,據說他還曾因詐騙罪入獄!陸偉雄大律師表示,仗義打官司常見,但根本沒有預繳堂費,打官司亦不需要資產證明,他表示如果有人假冒律師可告兩罪,包括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50萬。而如果他有詐騙目的,可能會犯欺詐罪,最高可判14年監禁。


登入

本服務使用 Cookies

本服務採用 Cookies 以保持其可靠性,促致個人化內容和廣告。 請按「同意」代表閣下同意我們的 Cookies 政策 以及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