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消委會去年接逾1,500宗食肆投訴 $198拼盤乳豬燒鵝慘變牛𦟌青瓜 食客坐60分鐘突被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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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貴為「美食天堂」,惟消費者在食肆遇上糾紛的情況時有發生!消委會指,每年接獲逾1,500宗涉及食肆的投訴,常見問題包括實際菜式「圖文不符」、優惠條款交代不清,甚至用餐時限安排惹誤會等。消委會更呼籲業界務必改善資訊準確性及透明度,主動溝通以減少爭拗,免損本港飲食業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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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中菜館$198燒味拼盤3款貴價燒味變平價食材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涉及中菜館「貨不對辦」!投訴人於A中菜館點了一客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餐牌圖片明明顯示有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5款美食;豈料上菜時竟驚覺其中3款矜貴燒味無故「失蹤」,慘被換成牛𦟌、鴨胸肉及青瓜!投訴人向職員查問,對方僅以餐牌已列明「圖片僅供參考」作擋箭牌,拒絕進一步解釋。投訴人不滿餐廳以平價食材取代,遂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強調,即使有免責條款,商戶亦不應展示與實物存在明顯差異的圖片誤導食客;最終中菜館同意全數退回拼盤費用,並將該菜式從餐牌中下架了事。

消委會|網約$298下午茶中伏!兩度問職員獲確認有優惠 埋單竟硬食正價

另一宗投訴涉及餐廳下午茶優惠惹爭議,投訴人透過網上平台預約B餐廳雙人下午茶套餐,平台顯示優惠價298元另收加一服務費,惟因預約過程未見須即時付款,她先後致電及於入座時兩度向餐廳查詢,均獲告知只需出示預約紀錄即可享用優惠。 不過至結帳時,收銀員卻指該優惠必須於平台預訂時以預繳形式付款方可使用,投訴人最終需按正價388元埋單,連同加一服務費共支付約427元。 投訴人不滿餐廳職員提供錯誤資訊,遂向消委會投訴;經介入後,B餐廳承認職員確認優惠條件時有誤,最終同意退回優惠價與正價之間的差額連同相關加一服務費,合共99元。

消委會|食客坐逾60分鐘遭無禮驅趕 消委會介入調停 餐廳致歉承諾改善

消委會亦接獲投訴,指有顧客於C餐廳享用63元的台式湯麵午膳後,在店內仍有空座且未獲事前提醒的情況下,遭態度欠佳的職員以「入座逾60分鐘」為由驅趕結帳。經消委會介入調停,C餐廳就引發顧客不快致歉,解釋大門外其實已張貼繁忙時段限時告示;為避免日後再惹誤會,餐廳已向全體員工發出新指引,規定日後在顧客入座時必須主動說明用餐時限,並以此個案作內部培訓以改善服務態度,相關跟進安排已由消委會轉告投訴人。

消委會|消委會予餐飲業3大建議

  1. 食物圖片是消費者點餐的重要參考,尤其是拼盤或由多款食品組合而成的菜式,食肆應確保圖片與實物盡量相似,不應以「圖片僅供參考」作為「擋箭牌」,並可考慮以文字清楚列明所包含的食品;若因食材售罄而需要更換,亦應在消費者下單前主動告知,讓其作出知情選擇;
  2. 食肆與不同商戶或平台推出合作優惠時,應清楚列明相關使用條款,例如是否需要預繳款項、透過平台預約、使用特定支付工具付款,及優惠有效期等,並加強員工培訓,確保所有職員了解有關安排,避免提供錯誤資訊;
  3. 若食肆設有用餐時限或繁忙時間「搭枱」等特別安排,應在店內的不同當眼處張貼告示並由職員於顧客入座時主動提醒,以免因溝通不足而造成誤會。

消委會|消委會予顧客5大建議

  1. 點餐前如對菜式有任何疑問,例如食材內容、份量等,應主動向店員查詢;若對食材有特別要求,例如需避免可能引致食物敏感的食材,亦應在點餐前與食肆確認是否可作相關安排;
  2. 若計劃享用食肆提供的優惠,不論是網上推廣或實體優惠券,應先細閱優惠條款,特別留意享用優惠的條件,例如是否需要預先網上訂座、預繳款項、優惠有效期,以及是否設有指定時段或人數限制;消費者宜於光顧前向食肆查詢確認,同時了解餐廳的收費政策,以免有失預算;
  3. 若有特別需要,例如希望有較寬裕的用餐時間、指定座位安排(例如不「搭枱」或需要包廂)、切蛋糕、自攜酒水等,消費者可於訂座或光顧前向食肆了解相關安排,以及是否涉及額外收費,從而按個人需要選擇合適的食肆,安心用膳;
  4. 結帳時應即場檢查收據,若發現任何問題,例如未有提供應有的優惠、所記帳的菜式有誤,或出現收費錯誤等情況,應立即向商戶提出,結帳後亦應保留收據;
  5. 訪港旅客離港後或較難直接聯絡商戶提出或跟進消費爭議,若旅客來自已與香港消委會建立投訴轉介機制的地區,即使返抵原居地,仍可向當地消保組織提交投訴,以便轉介至香港消委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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