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很多商場都會以泊車優惠吸引駕駛人士到訪商場,如日泊優惠、消費滿指定金額可免費泊車等。消委會去年接獲120宗涉及停車場服務的投訴,是三年新高。消委會早前公布了三宗有關泊車優惠的投訴,如果駕駛人士如欲享用泊車優惠,有甚麼事項要留意?
消委會|停車場泊車優惠小心中伏!$145「24小時任泊」埋單竟變$1,210 收費逾7倍
消委會|「24小時任泊」$145埋單變$1,210
第一宗個宗是投訴人見到A停車場外的大型橫額廣告,寫著私家車「24小時任泊」收費為$145, 所以事主在當日晚上9時將私家車停泊於A停車場,並於第二日的晚上約7時離場,停泊時間約22小時。但事主拍卡付費時,發現泊車收費高達$1,210,超預期逾7倍!
事主向職員查詢後發現,「24小時任泊」優惠規定車輛必須停泊於停車場的「內場」位置,因為事主並非泊在「內場」,所以要按每小時$55的時租計算,22小時合共$1,210。當事主再檢視橫額廣告時發現,橫額廣告沒有標明此規定,只有小字體標示優惠「受條款及細則限制」,而A停車場的「內場」需經另一閘口才可進入,在停車場入口及場內均未見任何清晰標示告知私家車必須停泊於「內場」範圍才可享有泊車優惠。
所以,事主向消委會投訴,要求A停車場退回差價。A停車場回覆指相關廣告橫額已列明優惠受條款及細則限制,而停車場閘口旁亦張貼了條款詳情。經消委會介入後,A停車場最終願意作酌情安排,退回差額$1,065。
消委會|電子貨幣定義欠清晰
第二宗個案是B商場,該商場設有免費泊車優惠,只需在商場以「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消費滿$500,即可憑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於客戶服務中心登記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
事主當日在B商場的食肆晚飯後,以已登記於電子錢包內的信用卡支付$1,200, 但客戶服務中心指透過電子錢包支付,該電子錢包並不屬優惠認可的「電子貨幣」定義,所以沒有免費泊車優惠。事主認為優惠條款列出的「電子貨幣」例子包括信用卡,沒有列明他使用的電子錢包不屬「電子貨幣」,但職員仍拒絕辦理泊車優惠。
事主繳付泊車費用後,向消委會投訴,希望退回有關泊車費用。在消委會介入下,B商場送出一張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劵供投訴人下次泊車時使用,以答謝投訴人就泊車優惠條款提供意見。
消委會|職員推廣時沒提及時限
第三位事主在早上7時45分駕車到達C商場用膳,停車場職員告知推出免費泊車優惠,消費滿$400便可享兩小時免費泊車。事主乘搭電梯時亦看到泊車優惠海報,但沒有細閱海報內容。事主在早上9時10分攜同$590收據前往辦理免費泊車手續,但職員告知登記泊車優惠的系統在早上10時才開放,所以沒有泊車優惠。
事主才發現泊車優惠海報上列出的優惠登記時間限制,不滿停車場職員最初沒有說明相關時限,所以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退還泊車費用。 C商場回覆指,商場內不同地方張貼的泊車優惠宣傳海報均已清楚列明泊車優惠的登記時間,但願意酌情處理,提供兩小時免費泊車劵供下次使用。
消委會|3大注意點
- 停車場或設立不同時段的泊車收費及優惠,例如日泊、夜泊等,駕駛人士要留意收費的細節,例如計費的時間單位、有沒有指定的泊車區域和時段等
- 可預先參考停車場或商場網頁,或到現場時留意張貼的告示,細閱泊車優惠詳情及條款細則
- 在泊車前亦應留意車位會否被劃作指定車位,例如月租車位等,以免誤泊,否則有機會被鎖車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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