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風球風假變例假 老闆:不滿可以離職 合法?大律師咁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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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樺加沙一度令香港高掛十號風球,不少打工仔都幸獲「風假」,但凡事卻有例外!有網民分享經歷,指自己任職餐廳,公司早於兩天前得悉之後會掛十號波,故急急安排員工當天放例假,變相沒有風假;本周三(24日)天文台改掛八號風球,餐廳遂即時要求員工返店工作,缺席則發警告信或扣起花紅;老闆更揚言若不滿「可以離職,只需7日通知!」帖文流出後隨即惹來眾網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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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細逼員工打風放例假 揚言不滿就辭職

網民在討論區分享經歷,指自己任職餐廳,其老闆早便收到天氣消息,得悉兩天後會掛十號風球,故即安排打風當日員工放例假,變相大家被逼扣例假;之後周三下午改發8號風球,老闆亦即安排員工到店上班,更指無故缺勤會收警告信或扣花紅,更揚言若不滿「可以離職,只需7日通知」;結果樓主冒雨返工「行X到我而家3點鐘先行X到返去餐廳,大風大雨爭啲死」,樓主更指自己「行到底褲都濕埋!」

僱員宜主動諮詢勞工處意見

針對更低風球時要求員工盡快返回工作崗位的爭議,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應傳媒指,《僱傭條例》對此並無硬性規定,僅屬大眾慣常理解,實際上班安排應由僱主和僱員協商決定。他建議僱主在制定復工安排時應顧及僱員的實際交通與居住環境,特別對居於偏遠地區者予以體諒。勞資雙方宜事前溝通,預早就落波後的復工時間訂立明確協議,避免突發爭拗。陸偉雄又指,《僱傭條例》有關紀律處分離不開僱主提出「合理辯解」,但雙方認知常現分歧,僱員如遇爭議,不必即時拒絕,可主動表示會諮詢勞工處意見,有時僱主因此或會讓步。

網民怒插僱主無良

網民幾乎一面倒怒插涉事老闆無良,斥其無故調動員工更表、只求賺到盡,則完全漠視員工感受:「有得咁扣咩」、「咁樣彈弓手都得」、「仲有大絕報東張」、「無良僱主」、「開名啦樓主」、「完全賺到盡,當你地係人乾」、「真係唔明佢公司乜嘢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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