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飯姐」氹90歲伯伯贈200萬養老屋 陸大狀揭送契2大疑點 伯伯終清醒誓奪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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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西望》連日來報道「送飯氹層樓」事件!90多歲的吳伯伯於1988年以17萬元購入坪洲300多呎的單位,現在市值達200萬元,曾是社福機構的送飯姐姐陳太,為伯伯送飯送到竟拿下伯伯唯一物業!

東張主持李敏芳聯同伯伯及親屬與陳太當面對質,伯伯指因陳太承諾照顧自己,所以同意終老之後「送樓」。被主持問及是否如伯伯所說會照顧他終老,陳太表示不會亂承諾,又指自己盡力:「我話盡能力,冇話負責。係畀佢住到終老,你記住!」


眾人要求查看伯伯當日簽署的契約,但陳太再反問伯伯:「最緊要係吳生你係咪要我畀先?吳生你係咪要我攞張屋契先?」。在攝製隊介入下,陳太終取出當年業權轉讓文件,且只肯讓主持李旻芳即場看。整整70多頁文件,惟有邊看邊不停拍。

陸大狀揭「送契」2大疑點

陸偉雄大律師指送契上所寫送贈單位的原因是出於愛,「natural love」並非指「愛情、愛慕」的愛,而是「自然、真誠」的愛。送契是2017年簽下,那時伯伯在醫院昏迷兩個月後醒來沒多久,文件中兩個簽名都看似沒有手震,且有律師樓的職員擔任見證人和翻譯。

不過,陸大狀指出單位送贈過程兩處不尋常的地方,第一,陳太與伯伯非親非故;第二,單位是伯伯唯一物業,陸大狀推斷伯伯和陳太有協議,例如陳太答應會照顧伯伯的生活。


伯伯終清醒怒斥陳太人面獸心

之後伯伯健康轉差,要召救護車進醫院,伯伯終於跟姨甥孫說回當時在律師樓的情況。伯伯指當年在律師樓簽約時,沒有人向他清楚解釋簽約的內容,終認清陳太的真面目:「佢個人依家狼心狗肺,唔係人,人面獸心!」,並決定拿回單位。

陸大狀認為,伯伯精神狀況理想,若伯伯要上法庭,有信心伯伯能夠作供。他提議伯伯或代表伯伯的人士到法庭控告陳太,指她違背諾言,希望能取回公道,拿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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