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愛上公屋男,真的沒有好結果?有港女在討論區發文,指自己家住貝沙灣,男友則住新界公屋,兩人相戀後共賦同居,惟發現生活質素大不如前,直言「搬咗入公屋先發現真係好唔適應」,遂發文求助。
富家港女指感到最大的差異是生活支援與安全感,「以前住貝沙灣,屋企有任何事——水喉漏水、門有問題、樓上嘈——一個電話打去管理處或者保安,通常好快就有人上門處理,個感覺係『有人喺後面托住你』。 而家住公屋,基本上乜都要自己搞,冇人會即刻理你,遇到問題只可以自己想辦法。理性上我明白係制度唔同,但心理上真係落差好大。」
生活模式亦完全變得不同,她說:「以前食飯,一係落住客會所餐廳,一係工人姐姐煮好,返到屋企就食。而家就要自己諗買乜餸、自己煮、自己洗,對好多人嚟講可能好正常,但對我嚟講係一個好大嘅轉變,我到而家都未完全適應到。」
港女又大呻居住空間大不如前,「以前住三房一套,連工人套房,有海景,空間感好大,各有各私人空間。 而家搬到一個好細、好擠迫嘅單位,收納位少,行兩步就撞到嘢,情緒上真係會覺得壓迫,唔係誇張,係每日都會感受到。」港女指有游泳習慣,但以前有會所泳池,現在只可去公眾泳池,大呻「接受唔到嗰個感覺,覺得好多人同埋污糟,有陣時都會忍唔住,星期日返去原本自己屋企食飯嘅時候,都會去返貝沙灣泳池游水。」
港女表示每次回娘家時「都會爭啲想喊」,感到對不起父母當初勸告,現在又示敢向家人透露心聲,另一方面又覺得對男友家人感內疚,因對方特意搬走讓出空間。選擇搬回娘家,她會自責,繼續留下,又會鬱鬱寡歡,陷入兩難。港女指男友認為居住已購公屋「冇乜太大問題」,不會再租樓住,令二人出現分歧。
不少網民參與討論,多數建議分手,「貝沙灣同公屋,真係兩個世界嚟」、「唔好咁樣屈就自己啦大小姐,搵返啲門當戶對」、「長痛不如短痛啦,大家對將來嘅睇法應該難啲一致」、「冇咩事就返返去室內花園啦」、「你都係返去你嘅花花世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