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港鐵站連環爆粗收警告信! 職員指罰款可高達1.5萬 港鐵回應解畫 4類字眼屬禁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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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男近日發帖,公開一張由港鐵發出的「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聲稱自己因在港鐵觀塘站範圍內講粗口,被4名職員指違反《港鐵附例》第28H條「粗言穢語」,並警告或需罰款 。該通知書於2026年2月25日午後近1時發出,列明事件會「記錄在案」,作為日後處理同類個案的參考,又指若再違例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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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港鐵附例》,在港鐵範圍內說粗言穢語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但事主指職員一度表示會「逐隻字計」,因他合共說了3次粗口,理論上或被罰15,000元,最後才稱今次只屬「警告信」:「佢話我講咗3次!即係罰款15,000蚊……今次個職員好識玩呀,同我講話呢張純粹係警告信」。

帖文一出即在網上掀起熱議,不少人都質疑「點解而家啲後生,覺得大庭廣眾講粗口冇所謂,反而覺得要罰錢先奇怪?」同時網民好奇當事人講了甚麼「粗言穢語」。事主其後在留言澄清:「我都唔知我實際上係因為咩粗口而俾人咁樣罰,因為當時職員係冇講過我所牽涉嘅粗口,就咁話我因為我講咗3次粗口……算把啦,人哋4個職員執行附例」。

港鐵回覆本網查詢時證實,觀塘站職員於2月25日曾向一名乘客發出書面警告,指該名乘客在職員替其處理票務查詢期間,因不滿相關安排而向職員說出粗言穢語,職員多番勸喻無效後需報警求助。港鐵補充,乘客在車站範圍內說粗口及作出其他滋擾行為,已受《港鐵附例》第28H條規管,一般會視乎現場情況先作出口頭勸喻或警告,若有需要可發出「擬檢控通知書」,其後交由公司法律部門跟進,如最終決定提出檢控,案件將交由法庭審理。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8H條「粗言穢語」,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使用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言語,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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