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分享,指周日(14日)到大圍顯徑泳池游水時,不幸遇上泳池需要緊急封池,令他大感無奈直呼「唔好咁啦,我想游水」。不過塞翁失馬,樓主雖然未能暢泳,卻獲職員派發一張綠色的「緊急再入場券」作補償;照片顯示,該券標明「只限於緊急事件時發出」,持券者可於發出後 12 個月內免費使用任何康文署轄下的公眾泳池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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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惹來網民迴響,有人指出可能是有人在池內大便或嘔吐導致封池,更有網民笑稱這根本是「化糞池見證卡」:「通常有人瀨屎」、「早上可能係屎,下午可能係嘔吐物。」、「尿都算,仲玩屎」、「我都試過,啱啱到泳池門口,就話要封池,摸門釘,之後有個叔叔話佢係月票,張飛冇用,送咗俾我」、「上個月我都收過,剛沖涼就聽到廣播池水受污染!」
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指,任何人污染公眾泳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