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市民近日獲房屋署分配公屋單位,惟該單位屬於事故單位。事主隨後在公屋討論區上載相關房屋署信件並發文求助,留言問道:「第三次 派凶宅,要唔要好」。根據事主上載的文件顯示,獲分配的單位位於牛頭角上邨常泰樓,信件中明確指出:「單位內曾發生自殺/意外死亡事件,該事件約於2015年10月發生。」房署信件同時補充,雖然單位曾發生事故,但其地區、交通網絡、配套設施、環境、座向及間隔等均有其優勝之處。
帖文曝光後隨即引來大批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翻查當年新聞報導,發現該單位懷疑曾發生上吊自殺事件。部分網民對事故單位表示抗拒,紛紛勸退事主:「上吊凶宅可以話喺最猛嗰種,過左幾耐佢都會係度,唔好要啦」、「唔要,等4派」、「自殺單位 問得就即係唔要」。
然而,亦有許多網民認為事故距今已近11年,年份久遠,加上牛頭角上邨地理位置極佳,只要能突破心理關口,接受單位並無不可,表示:「出得post問即係心理已經過到關,比我都要」、「所謂兇宅,仲十幾年前,唔係買樓,如果地點環境尺寸ok,尤其隔離左右正常,可以考慮,鄰居質素重要過間屋嘅歷史。」也有網民分析指出:「講真,地段真係無敵甘正,對面馬路就係街市,去MTR又近。不過凶宅真係要過心理關口,如果你上去睇完,覺得OK,再考慮都無妨,祝樓主早日安居樂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