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人搭上恐怖的士!事主在社交網上載影片及相片,指搭的士期間司機拿着手機傾股票,留言:「司機大哥,成程都冇停過傾股票,單手揸駄係咁漂過隔離線,叫佢小心啲都繼續係咁。」最過份是司機沒有出示的士司機證,樓主大呻投訴無門,「佢又冇show 編號同名,有冇人知道可以點樣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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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引起熱議,網民大鬧司機行為離譜,「你可以落車嘅時候原地999 佢無show證已經抄得$450 條片可以告埋不小心駕駛」、「你第日見到無的士証唔好上,第一 可能架車係偷番黎,第二無牌營業,第三者保險唔知保唔保,第三黑工營業,車你去老遠再打劫」、「記低車牌,時間,拍咗片,佢無show司機証已經違法,駕駛期間手持電話已經有排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如果駕駛者在駕駛時,使用手機而影響駕駛,無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該駕駛者或已觸犯有關「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的罪行。另外,根據香港法例374D 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的士司機必須按規定在乘客車廂內展示的士司機證,違法者一經定罪,可判罰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