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站每日人來人往,卻有人在此處成為「潑液狂徒」,專向年輕女性下手,潑灑不明液體,搞到女士們人心惶惶,有受訪的受害者認為被潑的液體疑似尿液,表示相當噁心。
在機場工作的黃小姐是受害者之一,她曾於6月17日早上8時30分,在東涌站外被「潑液狂徒」第二次潑灑帶有異味的溫熱液體,懷疑是尿液,且兩次中招都是臀部位置。
而這類行為似乎早有發生,有不少女士報告,指曾經在東涌以至全港各區被不明人士潑灑不明液體。這種行為被歸納為「非接觸式性侵」,屬於性暴力的一種。根據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為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可處監禁一年,而向人潑灑液體是為觸犯此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