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山亂拋垃圾實在不應該!日前有網民在大帽山有行山,目擊有一男子將橙皮棄置於山徑旁,樓主將影片上載至社交網,引起不少回響。片中所見,一名男子食完橙後將果皮隨手丟棄,期間有行山客上前勸阻,惟男子無視勸告,更指「你都唔識嘢」、「大自然需要」。
不少網民指男子行為不該,「橙皮唔係原生物種,唔係郊野嘅食物,掉落去只係你嘅懶惰。」、「生果皮有農藥 生果皮可製成肥料,但未經處理直接埋入土中可能消耗土壤氮素、滋生蟲菌、散發異味並產生高溫,對植物不利。」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亂拋垃圾,即屬違法,可被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違反上述罪行的人士亦可被定額罰款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