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瘋傳一段元朗危駕影片!事發於夜間青山公路元朗段、商場「YOHO MIX元點」對出馬路;可見一輛黑色電動單車竟在快線車道上狂飆,車上「超載」三名毫無頭盔防護的年輕男女,負責帶頭的黑衣男司機嘴裏更叼着煙,雙腳踩在單車下管以「抱膝」姿態駕駛,而身後兩名少女則從後緊緊攬實男司機,險象環生!
片段曝光後隨即引起網民熱議,紛紛留言怒轟上述的危駕行為:「男司機仲要擔住支煙」、「睇落未成年」、「無戴頭盔出馬路,真係拉得」、「唔好連累其他人」、「最驚係害到其他駕駛者」、「睇到都覺牙煙」、「睇見真係好心酸,D人真係無危機意識,好可怕」。
警方過去曾多次強調,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設計本來就不適合在行人路、單車徑,以至與一般汽車共用路面上行駛;任何人如在香港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即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隨時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餘相關法例,大家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