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分享影片,攝於元朗大馬路輕鐵路軌一帶,樓主指初時不明白為何「輕鐵車長咩事咁躁狂響咹」,細看之下才驚覺背後真相,原來竟有一名女途人擅自在輕鐵路軌上漫步,逼使車長緊急停駛加響咹以作警告。影片可見,一名染著藍綠色頭髮的女子,正於輕鐵路軌徘徊,隨後並在路中心直接過馬路,情況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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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在網絡惹來熱烈迴響:「大地任我行」、「周街天眼差佬好易捉」、「唔怪得車長」、「呢個女人前兩日先起喜利徑,大搖大擺行馬路」、「整到個頭紅綠燈咁」、「可能自帶綠燈,隨時通行無阻」、「難為輕鐵車長」、「正一自私精」!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3(6)條規定,行人在設有交通燈的過路處必須遵從燈號指示,一旦在無合理辯解下違規過馬路,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
鑑於2025年本港致命交通意外多達96宗,當中涉及行人的死亡個案更按年飆升24%至52宗;警方宣布由周二(3月17日)起至本月31日,一連兩周展開代號「亮景」及「同行者」的全港嚴厲執法行動,重點打擊行人違規過路及司機分心駕駛(如使用手機)等行為,並在行動首日已派出警員及交通督導員於各區過路處加強檢控,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