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聲明:就個別媒體關於藝員社交平台合作安排之報道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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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就近日個別媒體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藝員社交平台合作安排的報道,本公司現作出澄清。

本公司一向尊重旗下藝員的個人私隱、合法權益及專業發展需要,並一直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及既定內部程序,處理與藝員合作相關的行政及營運安排。

有關報道將本公司與藝員之間就社交平台合作及相關安排,描述為本公司強制所有藝人交出個人社交平台帳號,以作中央管轄,有關說法並不準確,亦未能反映實際情況。

公司與藝員之間就社交平台事宜的溝通,主要涉及節目宣傳、內容協作、廣告合作及相關營運安排,並一直以合法合規及互相尊重為前提。

本公司對任何失實或足以引起公眾誤解的報道表示關注,並保留一切權利。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表示:「公司與藝員之間的溝通,主要是就社交媒體合作方式進行工作層面的交流。我們希望就外界因個別報道而產生的誤解作出澄清。」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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