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集團獲行會批准免費電視牌照續期申請 為期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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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批准無綫集團有限公司免費電視牌照續期申請,為期12年。

政府新聞公報

政府今日(十月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批准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無綫集團有限公司(無綫)及有線寬頻開電視有限公司(有線寬頻開電視)提出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免費電視牌照)續期申請,為期12年,以及多項放寬措施及加強規定,以促進本地廣播業的持續發展,並為市民大眾提供更多元化及優質的電視節目。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建議,通訊局已全面考慮持牌機構的表現及建議、公眾意見及廣播業的最新發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三家持牌機構的免費電視牌照再獲續期12年,接納牌照續期後首六年的投資承諾,並支持落實多項放寬措施(包括給予持牌機構更大靈活性在粵語及英語綜合頻道播放非指定語言節目、減少指定播放節目的時數)及加強規定(包括提高本地製作節目、說好香港故事的英語節目及國民教育相關節目的時數、加強為節目提供字幕的要求、加設同步播放節目的時數上限)。相關規管要求的更新(見附件)將透過續期牌照條款及/或由通訊局發出的指示落實。此外,通訊局已落實一系列措施,精簡行政安排及處理投訴的程序,以減輕持牌機構的合規成本。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香港是國際大都會及亞太區廣播樞紐。為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方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提出增加主流媒體國際傳播能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續期免費電視牌照,加上適時更新規管要求,顯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致力營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讓本港廣播業蓬勃發展,善用『香港品牌』的優勢,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整體而言,通訊局建議的放寬措施及加強規定可在應對不斷演變的廣播環境和符合公眾期望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公布特區政府會為廣播業拆牆鬆綁,以確保規管制度能與時並進。考慮到持牌機構的建議及公眾在意見調查中對適度放寬廣告規管表示支持,通訊局已展開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的檢視工作,並即將於今年年底前就業務守則的建議修訂進行公眾諮詢,目標是在二○二七年年中落實經修訂的業務守則。在保障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檢視的方向將會採用以原則為本的規管模式,並按需要移除過時及規範的規定。


  免費電視牌照續期受《廣播條例》(第562章)第11條所規管。通訊局須在牌照有效期屆滿12個月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關於牌照續期的建議,以及(如屬適當的話)規限該牌照續期的條件。香港電視娛樂、無綫及有線寬頻開電視的續期牌照有效期分別為二○二七年四月一日至二○三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二○二七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三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及二○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二○四○年五月三十日。三家持牌機構分別承諾於二○二七年至二○三三年六年內投資共22.98億元(香港電視娛樂)、於二○二八年至二○三三年六年內投資共62.3億元(無綫),以及於二○二八年至二○三四年六年內投資共9.5億元(有線寬頻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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